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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2017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1773日)


根据会议安排,:

一、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承办单位涉及13个部门。截止目前,11件提案已办结,办结率为31.4%;23件提案正在办理,占65.7%;1件无法办理,占2.8%。

第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供热机制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一是编制《红寺堡区供热专项规划》,分析红寺堡区供热现状,提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为我区城区的集中供热工程的实施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依据。二是完善供热基础设施,投资3237.02万元实施集中供热综合提标整治工程,对现有的锅炉脱硫除尘进行提标改造,新增改造一二级管网7410米,并完善煤棚、蓄水池等相关设施设备,目前招标公告已发,计划9月初开工。三是制定了《红寺堡区供热管理办法(修订稿)》,办法中规范了供热规划、建设、供热与用热、采暖费的收缴,以及供热处罚等相关内容,办法的实施将提高城市供热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了热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2号“关于提升改造买韦公路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结,正在对接吴忠市发改委进行科研批复。

第3号“关于规范出租车运营管理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立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与运管部门、运输企业召开专题座谈讨论会2次,根据我区出租车运力听证会所提意见建议,结合《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多份。目前,正在申请投放出租车运力和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待市人民政府出台正式文件后,启动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发展。

第4号“关于建设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承办单位: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争取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批复,给予3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站办公场所,待资金到位后,计划购买3处办公场所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第5号“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新民街道办事处。

一是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协调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二是组织、协调和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业主委员会进行调整。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组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三是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牵头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综合性问题。四是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机制,受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五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六是加快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社区安全防范水平。七是加强社区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净化社区,为居民营造一个整洁、美好的居住环境。在整治环境的同时,要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培育居民公共环境意识,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增进邻里团结,促进社区文明祥和。

第6号“关于加快农村电商扶持力度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

一是积极争取电商项目资金。目前争取到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2000万元资金(已到位资金1500万)、争取自治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经费10万元、吴忠市“互联网+”扶持资金2万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对于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创客、个人给予扶持奖励。二是加快推进电商运营站建设。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建设。电商孵化园于2016年10月开标布展,展厅、创客中心和培训中心(共三层1882平方米)装饰、装修已完成,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已配备到位,布展工作已完成,4月底开园运营。现已确定入驻电商创客中心的企业11家,专业合作社2家,个体4家,创客1家。引进宁夏解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宝星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精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农特产品网络销售、电商培训)、中农信合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依托智能终端+中农E平台)4家,近期将进驻运营。村级服务站建设。主要依托各乡镇专业合作社、各村具有人气的商铺进行选点,2016年10月,在5个乡镇符合条件的村完成了20个(其中8个为脱贫销号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主要配备了门头牌匾、制度流程牌、电脑、电视、摄像头、桌椅、路由器、货架等设备,10月底正式试运营,截止目前,通过赶街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线下交易资金17万元,线上交易近10万元,为农民节省资金6万元。2017年计划建设的30个村级服务站点的相关设备正在招标采购中。三是定期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16期电子商务进农村集中培训,其中外出培训学习5批次,邀请知名电商专家就当前农村电商发展形势和战略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分析,共有15个部门、30家企业、6个合作社及150名有意愿做电商的个人参加培训,累计培训700人次。参加培训人员中有4家企业、2个合作社及30余人已成功开通自己的网店,主要以销售红寺堡葡萄酒、枸杞等特色农副产品为主。对50名站长开展了2期技能培训及运营实操讲解,为后期服务站运行提供基础保障。近期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将根据学员构成举办电商服务站培训班、企业培训班、创客培训班。四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物流运营体系。已聘请宁夏解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正在编制《红寺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计划7月上旬按照招标程序公开招标建设方式。目前,红寺堡区物流主要通过中通、圆通、韵达、邮政等快递公司运送,宁垦电商公司主要承担赶街网和淘宝网的快递运送。五是制定电子商务扶持措施。制定《红寺堡区2017年电商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意见已征求结束,待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制定《红寺堡区电商扶贫突破发展行动计划》,与福建省德化县电商企业合作,共同推进电商工作,意见已征求结束,待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

第7号“关于注重培养本土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工业和商务经济技术合作局。

在弘德慈善园区专门规划了小微企业创业园,规划面积310亩,主要引导本土小微企业进行集聚发展,入驻小微企业3家,2家已投产,1家正在做规划。积极争取区市各类扶持资金累计801万元,制定了《红寺堡区扶持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奖励办法》,累计发放奖励资金246万元。为园区真石漆、安居木业两家小微企业联系订单,帮助企业销售产品,协调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462万元。组织企业外出参展5批次52人,学习培训共6批次38人。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QQ等平台,帮助企业发布各类信息。

第8号“关于构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教育局。

成立了和谐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成立了和谐家庭教育工作站,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家校合作及相关工作,并制定《红寺堡区教育局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工作途径等。始终把“联系家庭、服务家庭、引领家庭”作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出发点、构建家校合作的新模式,把发展家庭教育列入学校教育发展整体规划之中,不断提升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水平。在开学之初结合家校工作计划,开展了符合学校特色的家校合作活动;各学校每年都要选派教师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有关的家庭教育培训活动;在定期召开家长会的基础上,结合电话、校讯通、家校联系本等形式促进家校间的有效沟通和联系,特别重视对留守儿童家庭与特殊学生家庭的交流沟通,通过建立帮扶制度,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通过开放日拉近学校、教师、学生与家长之间的距离;幼儿园充分利用亲子活动,增强了孩子、父母、教师之间的情感联系,促进了家校进一步合作。

第10号“关于对红寺堡区黄土高原边缘地带乔木型森林培育的建议”。承办单位:。

鉴于红寺堡区水指标有限,无法为大于35°沟壑坡乔木类造林提供灌水条件,又加之资金限制,无法建设城区外围蓄水系统和林区道路。

第11号“关于对四中、三小门前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四中和三小门前道路建设已纳入2017年项目建设计划,该道路长180米,宽17米,项目总投资165万元。目前,给水排水已完成,正在进行路床建设。

第12号“关于拓宽担保渠道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的建议”。承办单位:扶贫办。

我区成立了红兴担保公司,2017年争取资金4000万元,设立红寺堡区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按照不低于担保基金1:10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对建档立卡户,每户给予5-10万元的贷款担保。截止目前共发放产业担保贷款1888万元,涉及建档立卡户477户。

第13号“关于制定红寺堡区青少年竞技体育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承办单位:文化体育旅游局。

我区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员主要分布在各中学和体育俱乐部,主要有田径、乒乓球、跆拳道、足球、武术、象棋六个在训竞技项目,运动员70名,教练员12名。制定了《红寺堡区青少年竞技体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初稿),第二中学、回民中学、第三中学已成立体训队,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三中学已组建了科技体育兴趣班,并组建了能够参加全区、全国竞技体育参赛队伍。积极筹措资金,为教练员、运动员集训、参赛提供物力保障,并安排专门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参加区、市各项锦标赛成绩突出的运动员予以奖金。

第14号“关于对红寺堡区汛期水患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的建议”。承办单位:水务局。

防汛办已组织对全区范围内易涝区域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过水路面隐患点逐个登记在册,实施严密监控,在危险区域布置警示牌,并利用防汛补助资金对柳泉乡黄羊滩村、新庄集乡东川村的内涝问题,安排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目前项目已评审结束,将于8月20日组织实施。红寺堡镇对团结村蘑菇棚区、红海村城东区、城区的牛羊肉市场、光明小区和弘德村部分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明确了安全隐患点,并落实以各村(居)责任人为重点隐患点的第一责任人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在思想认识、组织指挥、工作措施、应急预案上抓落实。组建各村(居)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加强抢险队伍演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确保安全度汛。大河乡乌沙塘村水库大门及围栏损坏已维修;对长渣、十字沟水库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已解决存在的隐患;排查麻黄沟村沼泽地带隐患,正在安装安全标识;大河乡政府和各村签订了水库及泄洪沟等安全隐患定时排查工作责任书。新庄集乡在汛期实行工作人员巡逻查哨,对易滑坡、桥涵、村庄内涝、塌陷等险段及时进行了整治,一旦发生灾情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防汛部门上报灾情。

第15号“关于消除辖区内主要交通路口安全隐患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公安分局。

目前共排查辖区主要道路总里程960公里,排查主要路口11处,争取资金88万元在城区及弘德园区设减速带107处、红绿灯5处、电子警察5处、交通标示线40公里。

第16号“关于加大高效节水特色产业补贴力度,助推产业扶贫的建议”。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制定了《红寺堡区2017年特色种植业及肉牛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按照政策对枸杞、黄花菜、中药材、优质牧草、经果林等产业进行补助(每个乡镇最多扶持2种),除享受国家、区市政策扶持外,红寺堡区财政对2017年新种植分三年按照3:1:1的方式即每亩300元、100元、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2017年发展特色产业种植的农户,2018年继续新增种植面积,经验收合格后同样分三年按照每亩300元、100元、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2019年新增面积不再给予补贴。2017年,每个乡镇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扶持产业担保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6)495号)和红寺堡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扶贫产业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红寺堡区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担保对象推荐办法>的通知》(红党办法(2017)18号)文件精神,推荐47家企业、合作社累计贷款2399万元,用于发展“3+X”产业和富硒产业。

第17号“关于城区内公厕对外全面开放和加强管理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每天不定时的对城区19座公厕免费开放后的公厕管理情况和和保洁质量进行抽查,严格按照《公厕管理人员考核细则》对城区19座免费公厕进行月评比,季度考核,采取奖优罚劣的措施创新管理机制。二是坚持按照《城区公厕管理制度》按时开放,要求公厕管理员不得缩短开放时间或擅自停用公厕。对人流量大的车站西侧、金水广场等人流量密集区域公厕延长开放时间,保证群众正常入厕,并协调开放金水西街及沙泉路公厕。三是加大对公厕破损设施的检修,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保证公厕设施正常使用。四是对广场公厕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绿化带内枯枝败叶、漂浮垃圾等,对公厕内外墙壁进行清洗,清理墙面乱写乱画、纸质小广告等,确保公厕内外干净整洁。

第18号“关于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力度的建议”。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目前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正在开展摸底调查、筛选人员(今年计划培训90人)、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第19号“关于提升改造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医疗用房的建议”。承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人民医院自筹资金对内二科楼三楼及门诊楼二楼进行了大幅的维修改造,开设内二科(呼吸消化科)和中医特色科室。急诊综合楼正在建设,已完成3层主体结构,预计年底全部完工。

第2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公安分局。

对12所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摸底,排查交通隐患20处,治理12处。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43次,查出各类违法行为14367起,罚款14124人,拘留10人,现场教育600人。与辖区16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第21号“关于规范红寺堡区建筑市场管理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今年开展了春季开、复工综合执法检查、春季建管工作培训、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观摩、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大赛、标化工地申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消防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红寺堡区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在项目前期报建时,将是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将企业用工行为贯穿到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不进行实名制管理、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执行劳动合同备案、不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等行为的项目,不予进行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共组织农民工劳动法规培训2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2份,所有在建均按照要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在人社部门备案,所有项目均参加了工伤保险,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同时将企业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对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劳动用工、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依法依约的诚信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并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在书面告知后拒不履行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记载不良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二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持续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从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建筑市场行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着手,对在建项目建立问题或隐患台账,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截止目前,累计开展建筑管理培训2次,安全生产宣传2次,标化工地观摩1次,各类专项检查5次,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3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行政处罚5起,罚款金额11.5万元;实施企业信用惩戒5次,扣除3家施工企业诚信分值各200分,扣除2家监理企业诚信分值各200分;实施注册职业人员信用惩戒4次,按规定扣除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诚信分值。同时督促引导在建项目积极申报自治区、吴忠市标化工地,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化样板引路制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工作,计划创建1-3个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5个吴忠市优质结构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程,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示范引领活动,调动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争创 “明珠杯”及“建安杯”,逐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建筑市场氛围。

第22号“关于加快红寺堡区全域旅游发展步伐的建议”。承办单位:文化体育旅游局。

紧抓自治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的大好机遇,编制了《红寺堡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通过初审,6月份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规划通过评审后将印发。并积极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递交了创建国家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县(区)单位的申请,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已研究通过,并上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待研究同意后正式下文批准。一是红寺堡旅游风景大道项目。启动编制了《红寺堡旅游风景大道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中的风景道东接西银高铁、定武高速、青银高速,西接京藏高速主干道,贯穿红寺堡区5个乡镇,连接酸枣梁、苦水河、红粉佳荣葡萄酒学院、肖家窑葡萄文化长廊、西川特色产业示范村等乡村旅游点,全长约100公里。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计划将环线各景点建设编制项目科研,争取2018年自治区全域旅游建设资金。二是旅游驿站项目。自治区下达我区5个旅游驿站建设任务,已开工建设大河乡香园、红寺堡镇中圈塘和罗山飞行营地三个驿站,新庄集葡萄小镇、西川村驿站待项目通过评审后,完善规划、土地手续再开工建设。三是建设西川特色产业示范村。西川村被列为自治区首批“十大特色产业示范村”之一,根据《宁夏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文件精神,已编制完成了总体规划初稿,完成卫生厕所改造150座、种植庭院经济林6300株、完成村庄绿化植树11200株。

第23号“关于加快脱贫销号村道硬化进度的建议”。承办单位:扶贫办。

通过专项扶贫资金建设甜水河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2.3公里,计划投资145.77万元,前期资料已经报发改局,正在等待批复,之后开始招投标。

第24号“关于在脱贫销号村建设垃圾处理点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积极与自治区环保厅对接,协调争取项目资金260万元,结合扶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计划在5个乡镇的脱贫销号村建设5座1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同时,积极与各乡镇和部门对接开展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大河乡麻黄沟村垃圾填埋场基础建设已基本完工,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和新庄集乡垃圾填埋场已完成选址和设计,其余1个正在选址。

第25号“关于建设清真牛羊肉屠宰场和清真肉食品批发市场的建议”。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自筹7000万元建设红寺堡区清真有机牛羊屠宰加工厂,占地面积106.07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清真肉牛肉羊两条屠宰及深加工生产线和大型冷库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屠宰及分割车间、门房等主体工程,自来水通水工程,设备定制和人员培训;开始办公楼的装修、土地使用手续办理、无害化处理池建设、围墙砌护。

第26号“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均衡可持续性发展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教育局。

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持续性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15年11月10日,政府补齐了2013年、2014年教育费附加、本级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按每年递增2元的标准、教师培训费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土地出让收益按10%计提教育资金等差额经费共计1312万元,并按规定确立了2016年实现教育“三个增长”的预算方案。为确保补齐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核算了近4年来涉及教育工程项目欠款和“三个增长”缺口。红寺堡区政府争取上级资金,在补齐2015年“三个增长”欠账的同时,以最大努力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目前,已争取自治区债务化解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各学校项目债务化解工作,现已化解债务资金2125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教育项目投入确保我区在均衡发展验收后农村小学改造、改善、建设的可持续性。抓进度促工程,着力提高生均“三大面积”。2016年初,对所有项目工程倒排工期、跟踪督建,强化项目建设进程,使2014年的11所学校“薄改”项目、2015年的17所学校“薄改”项目续建工程于3月初全部开工建设,6月底已全部竣工。2016年的20所农村小学“薄改”项目涉及的1680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和32所学校164218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工程,6月初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全部竣工,12月份投入使用。目前,6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初中4所,小学65所),已有63(初中4所,小学59所)所学校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教辅用房面积、67所学校体育运动场馆生均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相应规定。抓投资促标配,着力提升办学条件装备标准。坚持多措并举,与项目工程同步跟进,加快配齐办学条件装备步伐。按照“一校一案”时间节点安排,制定了《学校办学设备补充规划明细表》,根据项目进度明确了办学条件的更新、招标采购、装备的时间表、路线图。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继续采取赊欠和分期付款的方式,按照《办学标准》,共投资6686.9万元,为第四中学和42所待验小学配齐配全教学设备。其中,投资1650万元,为第四中学按照60个教学班、3000名学生的办学规模配齐所有装备;投资4804.9万元,为其余42所农村小学配齐所需教学设备;投资232万元,完成了学生课桌凳的添置更换工作。同时,通过争取区内外企业、社会团体、部分单位支持,为17所学校捐助图书2万册、计算机46台、教学设备及体育器材4000余件、学生课桌凳350套,共折合人民币103万元,助推效果明显。目前,已完成了学校功能室装备、教学仪器配置安装工作,实现功能室设备、教学仪器器材达到《办学标准》、计算机生机比小学不低于12:1、初中不低于10:1、师机比1:1和生均图书小学不少于15册、初中不少于25册的目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不足和结构性不合理的问题。2017年,通过与人社厅、教育厅协调争取,利用教师空编数招录了107名事业编教师、3名免费师范生、70名特岗教师,极大缓解了教师总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协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周六和暑假(5月-10月)对我区小学音体美兼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已解决我区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针对农村薄弱学校生活条件相对艰苦的实际,制定《红寺堡区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实施方案》、《红寺堡区“三区”人才援教工作计划》、《红寺堡区城乡学校“捆绑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创建“名师工作室”,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在确保为每所乡村小学至少培养1名县级骨干教师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区、市级骨干教师“共享”机制,通过区市级骨干教师支教、定点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优质资源共享作用,逐步提升薄弱学校的教学质量。同时,大力实施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计划,近两年,共有8名初中学校正、副校长进行了交流,占57.14%,有7名小学校长进行了交流,占26.92%;113名小学教师进行了交流,占10.2%,78名初中教师进行交流,占12.2%,基本做到师资均衡。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从2017年开始,按照中小学教师交流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0%,校长不低于校长总数的20%的标准进行交流,均衡城乡师资队伍。

第27号“关于加强教师培训管理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教育局。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为深入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的顺利实施,先后成立了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教育局各股室主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红寺堡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教育局副局长为组长、教学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为主要成员的红寺堡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红寺堡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专家团队;各学校成立了校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校级测评专家团队。二是制定统一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严格按照《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红寺堡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红寺堡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红寺堡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红寺堡区级实施办法》。《方案》和《办法》的制定,提出了红寺堡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三是实施全员培训。从2015年起,红寺堡区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混合式培训(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为主要方式,以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培训者培训为突破口,区、乡(镇)、校三级培训为主体,分年度、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除2015年、2016年新招聘的农村特岗教师、事业编教师近200人未能参与国培计划-宁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培训外,其余教师全部参与了网络培训,所有教师均参与了校本培训。四是落实保障经费。红寺堡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义务教育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或与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相关的培训。2016年,红寺堡区成功申报“国培项目示范县”,争取国培项目资金共计380万元,专门用于红寺堡区教师培训。项目资金分年度分批次投入,其中2016年投入200万元,2017年投入120万元,2018年将投入60万元。在国培项目中,我们不仅安排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全员网络培训,而且在国培的每一个子项目中,都安排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专门培训。2016年8月,红寺堡区投入631.69万元,用于红寺堡区多功能录播教室及区域数字教育资源平台的建设。多功能录播教室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资源建设、远程研训、视频会议、校内教研、校际互动、小型演播等应用需求。区域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多功能录播教室配套建设,可以实现教师、学校、区域三级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以学校资源管理平台为基础的区本资源建设、管理和深度应用,支持网络评课和移动学习。目前,除红寺堡区第二小学因无教室可建外,其余录播教室均已完工,即将验收。红寺堡区教育局要求学校每月一次登录“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对学校“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及“一师一课”情况进行更新上报,教育局通过该平台对各校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并通过QQ群定期通报监测结果。自2015以来,红寺堡区不仅组织教师全员培训了信息技术,并把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作为教师的一项教学基本功,提出了“三字一话一能一课”训练任务,其中“一能”具体指教师信息化能力,并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学常态化管理,并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工作,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促进信息技术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以课堂教学应用为主,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本,对红寺堡区中小学和幼儿园2017年以前不够退休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包括特岗教师、局机关非公务员编和事业管理编教师)实施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目前,已全面完成红寺堡区级测评工作,发展性测评成绩(70%)和网络研修(成绩30%),共同构成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总成绩,按照总成绩认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次,由教育厅发放认定等次证书,凭证书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评优选先、职称评定等优先政策。出台了《红寺堡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事宜,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与教师资格证申请注册挂钩。提出了“三字一话一能一课”(三字: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一话:普通话,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一课:每人每学期一节公开课)训练任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标准已经出台,学校、教育局两个层面的测评工作已经完成,学校全部安装电子白板,教师使用电子白板上课已经常态化,搭建平台组织了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各种赛事。

。(A类)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信息库,,目前对辖区的19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者风险等级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宁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动态评定,引导消费者寻笑脸就餐。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集中消毒餐具,鼓励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行“4D”管理模式,尤其是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检查,将四中学校食堂列为“4D”试点。三是对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入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网络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入网经营,严厉打击借用、编造、伪造许可证等违法经营行为。四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清真食品、旅游景区食品及牛羊肉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尤其加大节假日及消费旺季和学生中高考等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的隐患排查整治。。五是健全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实施食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对诚信个体工商户和诚信企业予以表彰,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及时传递权威声音,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能力,增强消费信心。

第30号“关于打通城区扬黄路与东环路之间主干道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计划实施四中、三小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打通城区扬黄路与东环路之间主干道,项目总投资165万元,目前给排水完成,正在进行路床回填。

第31号“关于加快美丽村庄建设步伐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我区美丽村庄建设任务为6个,经中期督查后,仅对4个村庄给予了资金支持。为加快美丽村庄建设步伐,积极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争取将2017年下达的4个村庄调整为玉池村、石炭沟村、豹子滩村(西泉组)、东川村。同时整合扶贫涉农资金700万元,支持周新村、巴庄村、东源村等2017年7个重点脱贫销号村的美丽村庄建设。目前,杨柳村(西川组)、东源村、豹子滩村等9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团结村、巴庄村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32号“关于加快滩羊产业发展步伐的建议”。承办单位: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截止目前,滩羊基因编辑羊育种核心群的数量为60只,建立了滩羊crispr基因编辑育种技术体系,形成了1套技术规范,建立了基因编辑羊表型测定方法和评估指标,形成了1套滩羊快速扩繁技术体系,建立了1套基因编辑滩羊生物安全评价与管理体系。

第33号“关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A类) 承办单位:文化体育旅游局。

制定了红寺堡区“扫黄打非·净网”行动方案,全面清查网络市场,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在网上的蔓延势头;建立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加强对网吧从业人员教育,树立自觉保护未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

第34号“关于加大人饮水质检测力度提升水质的建议”。(A类)承办单位:水务局。

实施了红寺堡区水质检测中心项目,水质检测能力达到了45项,目前已移交水投公司管理,聘用专业检测人员,不定期对我区城乡居民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开公示水质检测情况。对鲁家窑、新庄集水源通过护栏、围网等物理隔离,防止畜禽养殖、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水质的直接影响。

第35号“关于打造红寺堡区葡萄酒产业旅游路线的建议”。承办单位:文化体育旅游局。

抢抓自治区全域旅游贺兰山东麓葡萄旅游廊道建设历史机遇,以研发、种植、葡萄酒酿造、葡萄博物馆展示等为抓手,延长全产业链条,将其纳入区域旅游线路,打造葡萄景观廊道。充分发挥罗山生态文化带上的罗山文化、云青寺及移民旧址等旅游资源,使其在整个红寺堡旅游观光带之中发挥重要功能,全力打造以葡萄酒文化为核心的红寺堡大旅游产业。

第36号“关于对文化街提升改造的建议”。承办单位: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文化街(丹霞路-罗山路)改造工程已纳入2017年项目建设计划,文化街(丹霞路-罗山路)长1600米,宽15米,项目总投资1405.85万元。目前完成机动车道改造,人行道正在铺设面包砖。

第38号“关于加大整治非法营运车辆(黑车)的建议”。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待市人民政府出台网约车相关文件办法后,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网约车试点运营。

二、主要做法

,在近年来形成有效办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一)创新方法,优化办理机制。,,作为依法行政的大事来抓。一是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对提案明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办。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并部署安排,主要领导切实担当“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领办,确保任务层层落实。二是建立明晰的责任机制。区政府在考虑承办部门时,对职能明确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的原则;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坚持“指定谁、谁主办”的原则,确保各项提案有人办、办得好。

(二)转变作风,增进互动协作。一是勤会商。各承办单位按照“办前有联系、办中有征求、办后有回访”的要求,办理前,向委员深入了解提案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向他们讲清政策以及初步设想;办理中,邀请委员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二是常联系。对几个单位联合承办的,主办单位切实落实牵头责任,主动找相关会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协办单位的资源和优势,提高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三是多指导。提案办理过程中,、,听取办理中的困难和想法,并反馈给代表,形成了和气顺畅的办理格局。

(三)注重质量,提高办理效果。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落实工作,努力实现“四个满意”目标,即:办理态度、过程、意见、效果让委员满意。一是提高采纳率。各单位以办理提案为契机,积极进行开发、挖掘和利用,使更多的意见建议走出纸面、展现价值。二是提高落实率。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项解决。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力促条件早日成熟,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解决计划,根据轻重缓急,确定落实时限,并明确时间节点,稳步加以推进。对限于政策、资金等因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积极寻求替代办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提案应有效应。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上半年,,,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提案因受政策、体制机制、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办理落实;二是,办理过程中存在拖、等、靠思想,导致办理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阶段性突击办理现象,有的答复过于简单、笼统,质量不高等;三是部分提案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申请项目资金到位滞后及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办理工作迟迟不能开展;与委员沟通交流尚需加强。

针对提案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协调机制,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办理实效;二是继续跟踪提案和部分办理难度大、协调任务重的提案的办理落实进度,并由区领导牵头督办落实;三是继续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严格奖惩,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四是对一时难以办理的提案,积极创造条件,列入区市计划,争取早日解决。

办理好委员提案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必然要求。今后,区政府将继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五个红寺堡”建设而不懈努力。

来源:红寺堡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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