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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生吃苦瓜,脱光跳河“泡冷水”,只因员工业务不达标?

        昨天(4月4日)我们收到广州增城区的观众报料,说有一间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因为业务不达标,被罚生吃苦瓜,甚至还有被罚脱衣服进河里“洗澡”的。虽然说“搵食”艰难,但这样是不是艰难得太过头了呢?


报料人说,自己有朋友在广州增城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上班。最近朋友诉苦说,由于没能达到公司的业绩要求,他们整一组的人都被罚当众吃生苦瓜。

前天(4月3号),这位朋友又打电话给陈女士,说他们又因为业绩不达标,被罚跳下河里“洗澡”,让陈女士帮忙送泳圈过去。从报料人提供的相片可见,很多人泡在河水里,男员工甚至只穿了条底裤。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体罚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记者昨天(4月4日)来到涉事公司核实报料人所反映的情况,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所佩戴的工牌,同照片中显示的工牌一致。但公司负责人就说,他对生吃苦瓜以及到河里“泡澡”这两件事并不知情。

据了解,涉事公司主要做购房按揭贷款等业务,在当地已经经营了两年多时间。负责人说,公司的规定或章程里面,并没有要求这样处理业务不达标的员工,但不排除有员工通过各种方法激励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涉事公司负责人 列先生:不会建议他们这样处罚,我们业绩肯定会抓,但不会这样抓,不达标或者不适合公司,要不就我们辞退他,要不就他自己申请离职而已。”

公司的“奇葩规定,你遭遇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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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宵   编辑:吴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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