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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有此理】该给“3.15”打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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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3.15”了。中央台照例会有一场轻歌曼舞的晚会的,其间不免还要“曝光”一批有问题的企业。所以,这几天各色老板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上了“黑名单”——那样的话,就离死不远了。

    

究竟谁会上“3.15”晚会的黑名单?目前我们无从知道。但有一条,我们大约还是能够猜出来的,那就是,舍得花大价钱在电视台上做广告的,或者说电视台的广告大客户,断然是不会上去的。这点基本可以肯定。反过来说,上了黑名单的,在全国人民面前“示众”的,只能是那些没钱或者舍不得花钱大做广告的,而且没有路子找到关系的倒霉蛋。


这些倒霉蛋当然不值得我们同情。因为怎么说,肯定也是因为你的成品不过关,或者有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你不能说,比我恶劣的企业多了,干嘛偏偏逮住我不放?对了,当你交通违章的时候,你要是跟警察叔叔这么说:那么多人违章,为什么就抓我?警察叔叔会这么告诉你:别人违章我没看见,现在抓住你了,就问你一句:你违章了没有?你既然违章了,抓的就是你!

    

问题不在于把那些被“抓住”了的企业“曝光”是否合理,而在于我们是怎么“抓住”了这些企业的?在于是否还有其他被“抓住”了的企业由于某种原因没有上去,还在于电视台是否对大规模在自己的台上做广告的客户,也公平公正的去“抓”了,而且抓了以后真的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更在于这些广告客户被“抓”了以后,出于其他原因没有上去“曝光台”。


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把“3.15”当做讨好自己利益相关者的礼物,不能把“3.15”当做威胁企业投放广告的砝码。在我这里投广告的,再假冒伪劣也视而不见,不在我这里投放广告的,逮着就狠狠的“曝光”。如果是这样,“3.15”就已经变质,变成了一种谋私利的武器。

     

有没有这种情况?当然有,而且大大的有。


一些新闻媒体不就是利用了“曝光”的恐吓,威迫一些有瑕疵的企业花钱摆平的么?一些新闻记者,不也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让当事人破财消灾的么?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打假网站”,不就是利用了企业害怕“曝光”的心理,大发其财的么?一些“职业打假人”,不就是挖空心思,知假买假,敲诈商家而活的很滋润的么?

    

“3.,现在却变了味道,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连打假的都要被打了,你说,我们还有什么心情去狂欢那场轻歌曼舞的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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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胡富

Fu Hu

广东雷州人士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曾任北京青年报青年部主任、经济部主任;

北京工人报总编辑、北京娱乐信报常务副总编辑;

华夏时报执行总编辑等;

2007年弃文从商,先后任万达商管区域总经理;

恒大商业集团总经理;

广州天适集团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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