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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3月31日前申报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最高奖励500万

信息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海珠区:3月31日前申报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最高奖励500万

2017年3月16日,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2016年度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扶持申报工作。

★  申请条件:

1、在海珠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注册资本50万以上

3、以从事网络营销为主营业务,并依法具有从事相关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资质

4、书面承诺自最近一次获得奖励之日起3年内不迁离海珠区

5、企业入驻海珠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或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6、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一年以上,且收入符合条件

★  扶持奖励措施、报送资料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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