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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登记21辆车?!结果是...


高明街坊注意啦!近日,高明区一位22岁的小伙子谭某,贪图500元小利,提供身份信息帮助他人汽车入户


在“拥有”了21辆车后,他接连收到交通违法罚单。高明交警部门表示,万一车辆实际驾驶人发生肇事逃逸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车辆登记者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


“有”了21辆车罚单接踵而来


22岁的谭大学辍学外出工作,辞职后经济紧张需要用钱。

今年6月,谭认识了名为麦坚的汽车入户中介。“只需提供身份证,将车转到自己名下,成功入户一辆车就有500元,车则由他人开走。”谭说,当时中介告诉他这种行为合法,不会带来麻烦。

称,在中介的指引下,从今年6月20日至8月8日,他共计将21辆汽车登记到自己名下,包含货车、小轿车等,整个过程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10月初,谭家中开始收到交警部门寄来的罚单,至今累计有8张“牛肉干”。交通违法地点在深圳、广州和佛山市各区,内容包括违停、冲红灯、压线等。这时,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卖户口车”套现或影响三方



希望将他名下的21辆汽车登记全部注销,但中介却表示无能为力。经高明区车管部门查询,谭铭胜名下的21辆车,5辆有违章,4辆年审过期。


对于谭提出的注销登记的诉求,高明区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副中队长何锦棠表示,注销车辆登记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车辆正常报废,二是车辆毁坏灭失或被盗抢。第一种情况需要车主带车报废处理,但谭连车在哪都不知道。第二种情况需要有第三方证明确认被盗抢或车辆灭失的真实性,,消防的出警处理等证明,谭铭胜显然也无法提供。


何锦棠说,谭的行为行内俗称“背户车”或“卖户口车”,这样利用信息套现的行为,对交通管理方、车主当事人、车辆实际驾驶人三方都有极坏的影响

驾驶员往往心理上存在交通违法与自己无关的心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当这类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被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时,警方无法根据车辆号牌对应驾驶人信息,案件侦破难度变大。当需要支付交通事故受害者赔偿,又无法找到驾驶人或驾驶人无能力支付的情况下,车管信息上登记的车主就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看完上面案例的教训,

高明街坊们记得千万不要干这事儿啦!


来源:高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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