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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宜昌市智慧校园创建学校遴选开始啦!赶紧来申报~

遴选宜昌市

智慧校园创建学校

按照《宜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文件中“智慧教育示范工程”目标,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2017年遴选15─20所智慧校园创建学校。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学校。


二、申报条件

1、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全普及。宽带网络、终端设施、数字资源等信息化环境健全,无线网络实现教学、办公区域全覆盖,教师办公用笔记本电脑、班级教学用交互式电子白板(触屏一体机)实现1:1,学校建设有网络中心,配备覆盖全学科、全学段的数字资源;

2、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普遍开展。基于优质资源班班通的信息化教学成为常态,师生的宜昌教育云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达90%以上,教育管理信息化在学校逐步应用;

3、学校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较好。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人数占全校教师总数比例达90%,参加国家“一师一课”活动晒课教师数占比超90%,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数累计达5节以上,近5年学校教师承担有市级及以上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1项以上;

4、学校教育信息化规划和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学校制定有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建立了专门机构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安排有一定比例经费用于信息化建设,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中有教育信息化指标。


三、名额分配

1、宜都、枝江、当阳、秭归、长阳、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各报送学校不超过2所,远安、兴山、五峰、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各报送学校不超过1所。县市区报送学校经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入选智慧校园创建学校不超过16所。

2、局属高中学校自主报送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入选智慧校园创建学校不超过2所。

3、全市职业院校由市职教室组织单独申报,报送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入选智慧校园创建学校不超过2所。

4、已获立项首批“湖北省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单位本次同步申报,不占总名额;拟申报后续“湖北省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单位原则上只在已入选的宜昌市智慧校园创建学校中产生。


四、其它事项

本次宜昌市智慧校园创建学校申报和建设都以《湖北省省级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试行)》(下称“指南”)为标准,申报学校要围绕指南完成学校创建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雷鸣    15337416817  


地址:体育场路27号市教育局608室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湖北省数字化校园示范校试点建设指南

附件2:宜昌市智慧校园创建学校申报表


整编|宜昌教育
编辑|小竹

编审|王彩民、云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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